招标编号: | SGXYC-2012-SGOC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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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3.16 |
截止日期: | 2012.03.22 |
招标业主: | 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 |
招标代理: | 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换流变非电量保护系统 1 包含所有软硬件 2 同轴电缆 按需 3 网络接口设备 1 包含所有网络交换机、光电转换器等 4 专用工具 按需 包括相关软硬件 5 串口线 按需 6 电源线 按需 |
项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复龙换流站三取二非电量保护改造相关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SGXYC-2012-SGOC014
1. 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复龙换流站三取二非电量保护改造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GXYC-2012-SGOC014)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换流变非电量保护系统 1 包含所有软硬件
2 同轴电缆 按需
3 网络接口设备 1 包含所有网络交换机、光电转换器等
4 专用工具 按需 包括相关软硬件
5 串口线 按需
6 电源线 按需
7 其它线缆 按需
供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交货地点:复龙换流站站区指定地点。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6)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7) 至少具备2家国内换流站非电量保护应用案例(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具有全面承担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的试验、现场安装和调试的监督指导、维修服务的能力(包括设备、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证明,提供有关专业人员的说明;
(9)主要人员的资格
执行本项目货物的管理、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对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直流控制保护系统制造的经验,曾经担任同类型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的试验、现场安装、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的负责人***
(10)制造能力
具有所需的生产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检测和试验装备,能按招标人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对制造的所有阶段根据ISO9000的标准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制造质量;
(11)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12)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13)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14)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5)不接受代理投标及联合体投标。
3.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标时须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如没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要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三证扫描成“jpg”格式后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公司全称)中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请自带移动存储设备),电子文档 与纸质招标文件如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16日起至2012年3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2号楼祥龙商务大厦4层标书发售室 (邮编100053)
招标文件费用:直接购买500元/包,邮寄600元/包(含邮寄手续费)。
购买标书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600元人民币/套(含购招标文件款及邮寄手续费),并将汇款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请务必在传真中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有分包的注明包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
收款单位: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
帐 号:818011680
(注:①网上付款:通过工商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其他行”,点手工录入“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即可;通过其他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工商银行”并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②柜台付款:通过银行柜台付款时,直接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并按“落地系统交换”方式汇款即可。
4.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4月9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2012年4月9日10:00(北京时间),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人民币肆万元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对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联系(传真号码:010-52692266,务必加盖公章);若要放弃投标,请于开标日前3天(和“日”同义,除非特别注明,指日历日,下同)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 代理机构: 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8号都城大厦 地 址:***
邮政编码: 100052 邮政编码: 100053
联 系 人: 汪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10-63411313 联系电话***
传 真: 010-63411331 传 真:***
电子邮件: kun-wang@sgcc.com.cn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