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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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3.21 |
招标业主: | 沂南县湖头镇初级中学 |
招标代理: | 沂南县诚信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沂南县 |
内 容: | 建筑面积约为17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3万元。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教学楼 中学 教学 |
沂南县湖头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该工程位于沂南县湖头镇驻地,建筑面积约为17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3万元。
1、本工程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房屋建筑工程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携带如下证件及其复印件于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21日12时前到沂南县诚信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局一楼)办理报名手续。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4)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7)拟投入本工程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注册建造师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1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书面证明(证明项目经理施工本项目)、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证书。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在封面上须注明“沂南县湖头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招标人:沂南县湖头镇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沂南县诚信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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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