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RDS专2012030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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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3.15 |
截止日期: | 2012.03.21 |
招标业主: | 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区: | 如东县 |
内 容: | 规模:工程造价约70万元。 |
关键词: | 路 |
项目编号:RDS专20120300601
如东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的 如东县掘港镇青园路段单灯控制调光节能监控设备 已经 有关部门 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专项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招标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掘港镇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70万元。
3、招标内容:单灯控制调光节能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路灯照明计算机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及生产许可证。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申请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内容完全真实;
(3)企业的资质条件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内容完全真实;
6.请申请人于2012年 3 月 21 日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东侧,长江路北侧的建设大厦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见附件1)。资格预审文件可从网上下载或与招标单位联系获取。
7、其他
(1)报名时报名单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路灯照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检验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与资格预审文件同时提交)。
(2)投标企业承担过的路灯照明监控系统的相关合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与资格预审文件同时提交)
(3)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4)所有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5)以上要求提供原件者,报名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不按要求提供原件者,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报名。
(6)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附件2)。
招标人名称: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潘瑜 电话:***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陆晓嘉 电 话:***
传 真:***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21日17时00分
负责人***
2012年3月15日
附件1:
如东县掘港镇青园路段单灯控制调光节能监控设备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单位(盖 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如东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目 录
资格预审申请书
一、资格预审须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三、申请资格预审人简介
四、企业财务、经营管理概况
五、投标企业承担过的路灯照明监控系统业绩表
六、其它有关资格预审资料
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自愿申请参加 工程的资格审查。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已编制了资格预审文件,现向贵单位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以便贵单位对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另:本人 以 (申请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单位此次参加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申请投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申请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如果有)(签字):
申请人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资格预审须知
一、资格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1、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
2、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本项目合同的投标,参加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填报资格预审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参加资格预审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单位做出正确的判断。资格预审将完全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单位要求对所报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同时可能依据需要对投标单位进行必要的考察,如果没按要求在预审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四、申请人需提交本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各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人)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 (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 (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
项目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申请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三、申请资格预审人简介
单 位名称
地 址
注 册 资 金
(万元)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职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部门
经营方式
申
请
资
格
预
审
人
组
织
机
构
和
企
业
概
况
四、企业财务、经营管理概况
(包括过去二年经审计过的财务状况、资金平衡和负债情况、下一年度财务预测)
五、投标企业承担的路灯照明监控系统业绩表
建 设 单 位
(业主)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规 模
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备 注
六、其它有关资格预审资料(均为一式两份):
1、投标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路灯照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检验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企业承担过的路灯照明监控系统的相关合同复印件;
4、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格预审意见:(通过或不通过理由)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
3、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4、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5、评标标准
有效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在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以下(含招标控制价)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投标截止日10天前招标人公布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评标基准价A值(不含A值)的除外。
当经评审的不低于A值(含A值)的最低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A值=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