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CSZFCG2012—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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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3.13 |
截止日期: | 2012.03.22 |
地 区: | 赤水市 |
内 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或图片;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
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赤水市水利局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编号:CSZFCG2012—012号;
二、采购项目:
1、打井洗井设备1台(GPS-15型工程钻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或图片;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2、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由中标单位与用户单位签订。
3、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标书内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地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五、评标办法: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六、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免费安装调试(交货地点:赤水市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2日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或邮寄至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受以传真方式报送的投标文件;
八、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采购项目实施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如期履约,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九、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首付90%,余款三个月后付清;
十、注意事项:标书一式二份,内容请注明设备型号、产地、配置、专用配置、技术参数、价格、交货地点及时间、售后服务承诺等,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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