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洛政采购中心[2012]0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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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2.22 |
截止日期: | 2012.03.05 |
招标业主: |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 |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政法专项-检察院系统执行监督装备及视频会议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166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政法专项-检察院系统执行监督装备及视频会议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2]055号。
二、招标项目:政法专项-检察院系统执行监督装备及视频会议设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2-02-22 起至 2012-03-05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2-03-14 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