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NBITC-20123041G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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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2.17 |
截止日期: | 2012.03.02 |
招标业主: | 宁波市旅游局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
关键词: | 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旅游局宁波旅游形象广告片创意摄制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ITC-20123041G谈
二、服务名称:宁波旅游形象广告片创意摄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2.具有良好的商誉,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5.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2.6.广告公司注册资本应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影视制作公司注册资金应在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7.营业执照中须有设计制作广告业务经营或影视摄制许可范围;
2.8.具有策划制作直辖市或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著名旅游城市等旅游广告片(宣传片)的成功经验(需提供拍摄合同);
2.9. 投标单位须同意:在中标后将按照宁波市旅游局要求继续修订完善创意脚本,直至得到招标方认可为止;创意脚本确定并签订协议后,应当于一周内启动拍摄工作;制作成品时,应根据宁波市旅游局要求进行评审,修订完善广告片,直至宁波市旅游局认可为止;
2.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2年3月2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为每子包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16日14时 00分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八、开标时间:2012年3月16日14时 00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十: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采购人:
名 称:宁波市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315020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