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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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2.24 |
招标业主: | 沈北新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合同估算价为: 10 万元。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为 中央资金、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已在 沈阳市沈北新区招标办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沈北新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路、清中街、物流大道、1#街)给水管网工程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北新区清水台镇和清水台街道 。
2.3招标(业主)人: 沈北新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沈北新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路、清中街、物流大道、1#街)给水管网工程监理 。
服务内容概述: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路、清中街、物流大道、1#街)给水管网工程监理 。
2.5合同估算价为: 10 万元。
2.6招标范围: 5#路、清中街、物流大道、1#街给水管网工程监理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2 年 4 月 2 日开工至 2012 年 5 月 20 日竣工,计划工期 4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网上自行报名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期内将报名材料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2 月 17 日至 2012 年 2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可在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也可持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IC卡(无在建项目)、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有关证件在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地址)进行。(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2 月 17 日至 2012 年 2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持相关凭证在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8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北新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 地址:***
邮编: 邮 编: 110014
联 系 人: 孙国庆 联 系 人***
电 话: 024-89864003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