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XCZX2011-1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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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2.07 |
截止日期: | 2012.02.21 |
招标业主: | 西安市民政局 |
招标代理: |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西安市 |
内 容: | 发电机25台,救灾专用应急灯2700个 |
关键词: | 发电机 电机 |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西安市民政局救灾物资实施政府采购。因第一次采购失败,现重新公告.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公告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CZX2011-147-1
二、采购内容:发电机25台,救灾专用应急灯2700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产品质检报告;
4、产品的代理证或授权书(单、棉帐篷,电热毯,救灾专用应急灯)。
四、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和纸质招标相结合,请各供应商注意以下事项:
(一)供应商应首先登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查看供应商入库通知并在该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二)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307室)进行审核、办理CA认证。
(三)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未央路130凯鑫国际大厦七层标书售卖室)报名投标,然后登录网(西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相关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如果没有对项目报名,不能参与投标。
(四)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格式进行制作,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手册指导的方式导出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开标现场上传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半小时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现场上传(建议多备份一个U盘以防止U盘出现坏盘现象,最好将整个编辑软件的文件夹备份至U盘中使用);同时供应商还应携带办理好的CA认证,无CA认证或者忘记CA认证密码的无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五)供应商到开标现场要同时携带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
(六)供应商在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难题,可以咨询电话029-68936641,咨询时间为早9点到晚8点。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21日,每日9:00—12: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标书售卖室)
联系人***
电话:***
3、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3月1日13:30
2、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二室)
七、采购人:西安市民政局
联系人***
八、采购代理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