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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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2.07 |
招标业主: | 汉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2483.90万元。 |
汉滨区月河干流恒口至大同镇段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汉滨区月河干流恒口至大同镇段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发[2011]476号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省专项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汉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安康市汉滨区。
2.2 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2483.90万元。
2.3 计划工期:6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四个施工标项和一个监理标项。
2.5 招标范围: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月河干流左岸加固改建堤防1220米(0+000-1+220)。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月河干流左岸加固改建堤防1480米(1+220-2+700)。施工Ⅲ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月河干流右岸加固改建堤防1450米(0+000-1+450)。施工Ⅳ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月河干流左岸加固改建堤防733米(2+700-3+343),月河干流左岸大同镇高楼村段新建堤防694米。
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19日至2月7日申请报名(电话或传真),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西安市尚德路150号陕西省水利厅院内5号楼2层210室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各部委驻陕直属企业须持省水利厅出具的《入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登记表》原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标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上午10整,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
咨询中心
地 址: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5号 地 址:***
邮 编:725000 邮 编:710004
联系人:李卫东、尤斌 联系 人***
电 话:18709157022 电 话:***
传 真:0915-3234131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102401204734
2012 年 1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