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成都市政采招[2011]12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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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2.16 |
截止日期: | 2011.12.21 |
招标业主: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系统重构项目(二期)监理项目 |
关键词: | 监理 |
采购公告标题: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系统重构项目(二期)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系统重构项目(二期)监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系统重构项目(二期)监理项目
二、 采购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1]127-1号
三、 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2011)2032号
四、 采购内容: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系统重构项目二期工程的总体技术规范及要求,投标人应有针对性的为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交换平台、办公管理子系统、硬件平台建设,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开展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供应商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3章。
五、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含临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4) 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六、 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谈判文件:
(一) 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1. 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12月16日起至21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资格初审地点: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联系人: 卓闽,联系电话***
2. 供应商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招标一部(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17室)。
3. 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售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21室)。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供应商应首先登录成都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购买标书”,填写售标登记表并提交;
2) 打印售标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售标登记表。
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二) 资格审查
1、 供应商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经采购人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且初审合格后,供应商应随后向采购中心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2、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 供应商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含临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 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说明:供应商在报名时应带齐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上述证明文件如果需要年检的,复印件的年检章和字迹要清楚。
七、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10:00。供应商应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三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03室)。
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