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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米单叉路灯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1.12.16 标签: 浙江省招标 金华市招标 义乌市招标 路灯招标 路招标 
招标编号:ZJKP2011YW119J
加入日期:2011.12.16
截止日期:2011.12.23
招标代理: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义乌市
内 容:8米单叉路灯 250W高压钠灯,变功率,250W变150W 68套
关键词: 路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一、谈判项目编号:ZJKP2011YW119J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为义乌市北苑街道高桥村路灯设备。投标人须接受资格审查和认可。采购人将从产品制造、供货、运输、现场安装指导、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等各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规格及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8米单叉路灯
250W高压钠灯,变功率,250W变150W
68套
 

 

二、工作范围
1、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 现场安装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提供的产品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按采购人和设计需要完成产品的具体设计;
(2)按采购人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3)在产品就位、安装之前须提供安装基座预埋件、地脚螺栓、基础大样等技术资料;
(4)提供产品的详细构造图、设计样本和使用、维护说明书五套;
(5)运输:产品运输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并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产品的安装指导;
(7)提供特殊和专用工具;
(8)提供产品维护方法及紧急修理措施;
(9)供方必须负责所提供的产品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直至取得验收证书。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这份招标文件只是对一些原则性问题作出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3、整套产品及其主要部件的产地必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对产品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技术资格和能力
1、制造商须有提供国内用户设备和服务的经历。
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服务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3、投标人有在义乌市提供长期及时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承诺及服务计划。
四、产品标准和规范
1、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会被修订,投标人应达到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1)GB9468-88            道路照明灯具光度测试
(2)CJJ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3)GB7000.1-7000.6      灯具安全要求及试验
(4)GB/T 13912-200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5)GB2694-88            热浸镀锌体镀锌质量
(6)GB10854-89           钢结构焊接外形尺寸
(7)GB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8)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9)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2、投标人遵守不仅限于以上标准时,要求及时解释清楚,获得需方认可后供方推荐的标准和制造规范等效或适用于招标文件,需方有可能接受。投标人须阐明其替换的标准或其实际使用的标准并提供所推荐的标准和制造规范。
五、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
1、在产品制造期间,需方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监制期间,制造商有责任提供有关产品包括各种数据,产品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但采购人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2、产品出厂之前,制造商须邀请需方技术人员到制造厂家进行检验。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产品总体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供方须提供由需方工程师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按照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供方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需方。但需方的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六、产品的防护、包装及运输
1、产品内外表面应洁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产品的具体防护措施供采购人认可,并对此工作负责。
2、所有产品应合理、有效包装,以使其有效防止各种损坏,如受潮、受热、剥落、腐蚀、变形等。
3、随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应木箱包装。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
4、产品的包装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这些包装材料应属于需方所有。
5、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括灯杆合格证、灯具合格证、光源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一整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包装箱外面应注明数量、产品名称、编号、起吊位置、警示标志、外形尺寸、毛重等。所有文字应为中文或中、英文两种,以中文为准。
6、供方应对产品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运输、装卸的安全等。
7、随包装箱携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包装箱内明显处。
七、到货验收
1、供方应派员在所供产品到施工现场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需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供方自行承担。
2、产品卸至需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供需双方交验后在交接单上签章并直接交需方保管。
八、安装指导
1、产品的安装由需方负责,但在产品安装之前,供方应对产品安装处的土建基础进行检查。由于供方变动安装条件而引起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在整个安装过程中,供方应派有从事同类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指导,并与需方一起检查安装工作,准备试运行。
2、供方的安装指导工作应是经常性的。
3、安装开始前,供方工程师应与需方及安装单位一起在现场开箱检查已交货的产品,安装方代表人确认产品的完好程度及运输中有无损坏,一旦发现任何缺陷,供方应主动修理、补充和更换。
4、供方应在安装前提出安装注意要点,并负责指导安装全过程。
5、供方应承担安装指导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九、验收合格的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需方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均已提交。
4、产品在交由需方使用之前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可通电运行。
5、整套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十、售后服务
1、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1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供方应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需方维修需求。
2、供方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至少12个月的质保期(货物另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时间从验收通过、需方接受并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修好后,供方应将修理报告一式两份交给需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花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时间。
3、如制造商委托其境内代理商负责售后服务,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出具授权书及担保书,如其代理商无法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制造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4、供方应确保有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相关费用汇入投标报价总价中。
十一、规格及技术要求
1、灯杆
a.高度:8m(外形与尺寸见附图1)。*
b.材料:Q235钢板,板厚≥4mm。*
c.抗风能力达36.9m/S以上,保证整杆路灯在恶劣天气状况正常工作。*
d.抗震等级达8级以上。*
e.灯杆内外表面热镀锌处理,锌层厚度≥85μm,防腐寿命达30年以上。
f.灯杆外表面热镀锌并经表面处理后,采用防紫外线全树脂塑粉进行喷塑,塑层厚度≥100μm,表面光滑,不变色,寿命20年以上。
g.杆底部开350×120的防水接线门,门内配接线板。门盖采用铰链开启,开门方向朝下。铰链焊接牢固,不可拆卸。门四周补强处理,补强板宽度不得低于60mm,厚度不得低于6mm。门内安装杆拔式熔断保护器和铜芯接线端子,质量达到国家电器行业标准。内外焊接地与横档,配标准锁及钥匙。接地螺栓离法兰板500mm处,接地螺栓有卡死装置。
h.灯杆底部法兰采用内外焊接,一次成形;法兰材料采用宝钢A3板,厚20mm。法兰与灯杆间焊接4块厚度不低于8mm的加强筋,焊接饱满,无虚焊。法兰尺寸生产前应征得采购人书面确认,不管尺寸有何变动,均应按采购人要求生产,价格按投标价不变。
i.灯杆颜色由采购人指定。
2、支架(外形及尺寸见附图1)
a.采用钢管(与主杆连接部分除外)经模压成形后,拼焊而成。
b.内外表面采用热镀锌处理,锌层厚度≥85μm,防腐寿命达30年以上。
c.支架表面热镀锌并经表面处理后,采用防紫外线全树脂塑粉进行喷塑,塑层厚度不小于100μm,表面光滑,不变色,寿命20年以上。
d.颜色与灯杆匹配;与灯杆连接处光滑、自然、浑然一体。
3、灯具                                                       
a.灯具外形尺寸为:1020mm×314mm×412mm或1300mm×240mm×480mm或1500mm×270mm×390mm或1150mm×375mm×462mm或1038mm×270mm×950mm。*
b.灯具外壳采用全铝压铸、全密封结构,外表光滑,灯具结构设计合理、强度高、无缩孔、无沙眼。
c.反射器经合理的配光设计,采用进口高纯铝拉伸成型,并阳极氧化处理。
d.灯罩采用厚度5mm钢化玻璃,高强度、高透光率。
e.灯具开启方式便于安装维护。
f.所有紧固件均采用不锈钢材料。
g.防护等级:光源≥IP66,电气部分≥IP43。*
h.外表耐腐蚀性能:II类*
i.工作环境温度:-35℃~+45℃
j.防触电保护等级:I类*
k.电源电压:220V(±10%)/50Hz
l.电器配飞利浦SON-T PIA plus 250W EE40 SLV,整流器采用飞利浦BSD250L406TS,补偿电容45微法,触发器采用飞利浦SU42-S,调光控制器采用飞利浦ESC02,调节范围250W-150W。*
m.变功率,后半夜可将250W降低到150W。*
n.每个光源均应配置熔断器(RT14)。*
o.为保证安全,所有电器均应加绝缘隔离措施。*
p.电器、光源供货前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价格按投标价不变。*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4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6日 15: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谈判时间:2011年12月26日 15: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000.0
十、其他事项:
    1、报名时,必须携带《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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