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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城北分校教学楼(中楼)、食堂、附属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1.12.1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东海县招标 教学楼招标 中学招标 教学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11.12.16
截止日期:2011.12.22
招标业主:东海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连云港宏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东海县
内 容:工程项目的规模:总建筑面积33777平方米
关键词: 教学楼 中学 教学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实验中学城北分校教学楼(中楼)、食堂、附属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招标人名称 东海县教育局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东海县实验中学城北分校监理、教学楼(中楼)、食堂、附属工程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宏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青少年活动中心东、富华东路北侧、北辰路南侧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33777平方米平方米
计划开工时间 2012-1-15 计划竣工时间 2012-9-10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计划发包时间
DHX20111200101 施工监理 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 66.39 2012-1-13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招 标 公 告

1、 东海县教育局 的 东海县实验中学城北分校工程 ,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总建筑面积33777平方米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拨款 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 东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东、富华东路北侧、北辰路南侧 ;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 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10 日,工期240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
3、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东海县实验中学城北分校监理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总监须是具备房建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不论投标企业是否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2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投标企业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或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
(8)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6]637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县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二项工程且未跨区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9)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10)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外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和苏清办[2009]21号文②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拟派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③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④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选派项目总监注册证等(详见预审文件);
5、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
1、监理大纲(30分)
1.1、是否符合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监理工程项目特点的掌握程度4分;
1.2、对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4分;
1.3、主要监理措施9分;
1.4、工程项目拟投入的监理力量4分;
1.5、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提出应重视的问题并有解决方法的6分;
1.6、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情况3分;
2、人员素质(40分)
2.1、总监配备(10分);
总监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2、专业配套(10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配套,缺一专业不得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3分。
本工程要求:房建3人(不含总监)
2.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高、中级职称每降低10%扣1分。
本工程要求: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1人(不含总监)。
2.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
2.5、上岗证(10分):
监理项目部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3、监理取费(20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为:根据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按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监理费率标准计取,报价超过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限值(±20%)的作废标处理。以费用为标准,费用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确定最后数据。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最高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1分,不足1%,按内插法相应扣减。本项总分以20分为限,计算得分时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分值。高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高值或低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低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因四舍五入造成的误差除外。
说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本工程计费额暂按 3000 万元计,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按此标准计算监理收费为 66.39 万元。
4、检测设备(6分)
4.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每缺1件扣1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评标时以投标人提供的原始发票为准)。
4.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3分(开标时提供联营协议原件),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5、监理业绩(2分)
5.1、总监近三年(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监理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需提供监理业务手册和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
5.2、企业或总监近三年所监理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扣2分。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说明:开标时提供监理业务手册和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总规模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以上业绩必须为已完工程。
6、基础信誉(2分)
按连建监[2005]397号文规定及市建设局[2005]55号会议纪要规定。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不良行为”、“通报批评”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是否存在“不当行为”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6、投标申请人可从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11年 12 月16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潜在投标人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止,持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料到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报名,招标人将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合格通知书或结果通知书(资格审查需要资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东海县实验中学城北分校监理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投标报名截止后2工作日内,投标人可以继续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或对未合格的预审材料进行补充,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补正材料。
9、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最迟于 2011 年 12月 26 日 17 时以前送至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可延迟至2011 年 12月 27日 12 时以前补充完整。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拟选派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及项目经办人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申请人于 2011-12-16至 2011-12-22,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12-16至 2011-12-22,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晶都大道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江苏东海牛山镇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别墅6-7-2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0518-87251856
邮编 2223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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