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北政采招(2011)130号(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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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2.08 |
截止日期: | 2011.12.16 |
招标业主: |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局 |
地 区: | 北川羌 |
内 容: | 包的描述: 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
采购公告标题: 北政采招(2011)130号(第二次)“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北政采招(2011)130号(第二次) 公告日期: 2011年12月8日17时42分
行政区划: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局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生产的产品符合中国政府或行业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2.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据实报价,所报的每种规格货物的价格要与价值一致;
②每包价格不得高于本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控制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③单独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不需密封),供开标现场核实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时使用;如果不能提供此项资料,视为无效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一、现场购买。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现场交验: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鲜章的全套资料复印件;委托授权书或者介绍信原件。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12月09日-12月16日17:00(节假日和本中心外出工作时间除外),来时请带上U盘拷贝电子文档
标书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 (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临时办公点(北川新县城: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2月30日14时0分
投标地点: 绵阳市财政大楼13楼11号采购大厅(绵阳市安昌路35号)
开标日期: 2011年12月30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 绵阳市财政大楼13楼11号采购大厅(绵阳市安昌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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