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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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09 |
招标业主: | 张掖市黑河湿地保护工程暨滨河新区工程甘州区项目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张掖市 |
内 容: | 全长2840米 全长2046.404米。 |
关键词: | 路 |
张掖市滨河新区昭武、高台路给水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张掖市滨河新区昭武、高台路给水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张发改投资(备)[2011]2号及张发改投资(备)[2011]4号文件批复,公告截止于2011年8月17日17时00分,投标报名截止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请资质符合要求的单位继续报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张掖市滨河新区昭武路、高台路给水工程
2.2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张掖市滨河新区昭武路道路工程西起西三环路,东至西二环路,全长2840米。张掖市滨河新区高台路道路工程北起滨湖路,南至规划廖泉路,全长2046.404米。本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工程内容为施工图给水工程所有内容。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8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共41日历天。
2.4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亚行贷款。
2.5 建设地址:***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
5、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5.1 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省内其他地(州、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
5.2 投标建造师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
5.3 同一项目部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标段。
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招标投标”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7、投标申请人应于2011年12月9日17时00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四份)送达交易中心。
8、本市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部设立证明及投标建造师IC卡。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9、投标单位须提供甘州区城乡建设局市场准入备案手续和甘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回执,市外企业在投标时提供《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登记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本公告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网站、甘州电子监察网同时发布。
12、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甘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张掖市黑河湿地保护工程暨滨河新区工程甘州区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734000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