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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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20 |
招标业主: | 滕州市城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 |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滕州市 |
内 容: | 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
1、招标条件:
滕州市城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枣水发规字[2011]2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滕州市城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城河发源于临沂市平邑县南部凤凰山、放粮山,流经临沂市的平邑县、济宁市的邹城市、枣庄市的山亭区和滕州市,在滕州市西岗镇北满庄汇入城漷河,干流长81km,流域面积916km2,是一条山洪河道。本项目治理河道长度2.82km(16+760~19+580)。
2.1 监理招标:监理为一个标段,包括河道治理、护险工程、建筑物工程等初设批复所有内容的施工期保修期监理工作。
2.2 施工招标:
施工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16+760~19+580河段疏浚扩挖;左侧桩号16+760~18+425段河岸护砌,右侧桩号16+760~18+612段河岸护砌;改建刘楼生产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3.2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于2011年12月14日~12月20日(8:3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现场查勘:2011年12月20日上午10:00在滕州市水务局集合并查勘现场,自备车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滕州市城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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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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