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ZZFCG-201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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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2.01 |
截止日期: | 2011.12.05 |
招标业主: | 宿州市信息中心 |
地 区: | 宿州市 |
内 容: | 手机短信平台采购项目 |
关键词: | 平台 |
项目编号:SZZFCG-2011246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拟以询价方式就宿州市信息中心所需标的物进行采购,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1年12月5日10:00 时前送达,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此价格为交货地验收价格,包括验收前所有费用。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资料均须盖章并装订成册。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至2011年12月5日发布(从本中心网站下载)
联系人***
电话:0557-3903062 传真:***
手机:13485829051
E-Mail:157344183@qq.com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5日10:00整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5日10:10整
开标地点:宿州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手机短信平台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函
采购项目编号:SZZFCG-2011246
本中心受宿州市信息中心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其所需的货物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1 年 12月 5 日 10:0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经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付款通知书,一次性付清货款。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预算6.5万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三、商务要求
(一) 资质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报价注意事项
(三) 交货期与地点
四、履约保证金
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相当于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五、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六、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
宿州市淮河中路556号财政局大楼302室
联系人:郑峰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