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城中政采招字20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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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1.29 |
截止日期: | 2011.12.21 |
招标业主: | 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 |
地 区: | 西宁市 |
内 容: |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并在西宁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7.投标人须持有三证、自身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投标的基本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得各项规定; 8.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者中标后不得转包。 |
关键词: | 公务用车 保险 公务 用车 |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及2011年城中区工作安排,现对城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文件编号:城中政采招字2011—14
二、项目名称:城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
三、投标人应具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并在西宁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7.投标人须持有三证、自身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投标的基本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得各项规定;
8.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者中标后不得转包。
9.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五、标书购买时间及地点:欲参加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有关资质文件于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西宁市城中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城中区东大街22号三楼办公室)。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城中区东大街22号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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