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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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乐东县城市管理局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项目投资1.28亿元。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225t/d,选用1台处理量为225t/d的机械炉排炉进行生活垃圾焚烧,余热用于产汽发电,配套1台3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乐东县黄流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乐东县黄流生活垃圾焚烧厂”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乐东县黄流生活垃圾焚烧厂。
2、项目概况:现拟在乐东县黄流——莺歌海高速出口东北6公里山坳处建设乐东县黄流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投资1.28亿元。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225t/d,选用1台处理量为225t/d的机械炉排炉进行生活垃圾焚烧,余热用于产汽发电,配套1台3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乐东县城市管理局
2、联系人:陈副局长,电话:85522433,传真:85523238,电子邮箱***
3、联系地址***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名称: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联系人:何先生,电话:66727520,传真:66727521,电子邮箱***
3、联系地址***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启动环评工作→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报告书简本公开)和公众调查→完成报告书报审稿的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分析;②、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③、环境影响识别;④、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大气、噪声、固废、生态和社会影响分析);⑤、环境风险分析;⑥、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⑦、公众参与;⑧、环境保护措施;⑨、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⑩、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工程的了解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该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