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PCGD113000FY200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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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1.22 |
截止日期: | 2011.11.28 |
招标业主: | 广东省省直单位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等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省直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省直单位协同办公系统应用开发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参照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GPCGD113000FY200F
2.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直单位协同办公系统应用开发及相关服务采购
3.招标内容:
n1套广东省省直单位协同办公系统。
n基础软硬件及安全设备购买、安装部署等。
n本次项目建设的协同办公系统属于机密级涉密信息系统,需要满足相应安全保密要求及通过安全保密测评。
本项目有保密要求,具体实施时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相关规定。
4.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省直单位指定地点;
5.资格审查的内容(供应商资格)
1)提交资格审查报名表(盖章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除外),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软件企业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提交合同要点有效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单项)资质证书,提交有效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如持有乙级资质证书则适用地域必须为广东省,提交有效复印件。
7)投标人3年内未曾有违反保密协议、保密纪律或单位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提交不联合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盖章原件)。
注:上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密封提交,密封信封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投标资格。
6.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文件材料经审查合格及采购人确认后,才能成为正式的投标单位。
7.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8日。
8.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时间:2011年11月29日9:00至2011年12月1日16:00(工作时间),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9.资料提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10.本项目不在媒体上发布预审结果公告。
1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