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GCG[2011]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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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1.09 |
截止日期: | 2011.11.16 |
招标业主: | 秭归县水田坝乡三峡移民工程项目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秭归县 |
内 容: | 柑桔园2300亩,以灯为中心半径80米布局,灯距安装间隔不得大于160米,灯高在一半灯管高于树冠的1.6米左右。 |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县水田坝乡三峡移民工程项目办公室的委托,拟就秭归县水田坝乡上坝村全村果园杀虫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秭归县水田坝乡上坝村全村果园杀虫灯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GCG[2011]072
三、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太阳能杀虫灯77盏(符合GB/T24689.2-2009国家标准,单台杀虫灯控制面积≧30 亩)根据上坝村地形,对上坝村全村柑桔园进行杀虫灯布置,全村覆盖,不留空隙。柑桔园2300亩,以灯为中心半径80米布局,灯距安装间隔不得大于160米,灯高在一半灯管高于树冠的1.6米左右。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4.3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植保类器具、器械等);
B、供应商或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具有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D、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谈判。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4.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1年11月10日起至2011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谈判文件。
6.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7.1谈判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供应商在2011年11月21日下午5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成交单位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 号:1807072129200049416
咨询电话:***
款项到帐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9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8.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8.3采购中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1年12月9日下午14时30分——15时3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1年12月9日下午15时30分。
9.2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水田坝乡三峡移民工程项目办公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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