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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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1.15 |
招标业主: | 淄博市临淄区水务局 |
招标代理: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淄博市 |
内 容: | 本工程分五个标段,评选出五家中标单位。一标段:新建金山镇王寨水厂一处,包含管理房、水池、泵房等;二标段:金山镇王寨片PE管材施工9870m;三标段:辛店街道管材施工3759m;四标段:金山镇南仇片PE管材施工7457m;五标段:人民路PE管材施工4100m。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街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淄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金山镇、辛店街道办事处工程)施工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发【2011】11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淄博市临淄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淄博市临淄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分五个标段,评选出五家中标单位。一标段:新建金山镇王寨水厂一处,包含管理房、水池、泵房等;二标段:金山镇王寨片PE管材施工9870m;三标段:辛店街道管材施工3759m;四标段:金山镇南仇片PE管材施工7457m;五标段:人民路PE管材施工4100m。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3计划工期:2011年12月5日,竣工日期2011年12月31日,总工期27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五个标段,评选出五家中标单位。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五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于2011年 11月15日17时前到临淄区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交易部(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报名登记。联系人:张彬;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临淄招投标中心五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市临淄区水务局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