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兴政采招[201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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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1.09 |
截止日期: | 2011.11.18 |
招标代理: | 兴文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兴文县 |
内 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应有相关产品生产或经销资质文件; 4、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 |
根据兴文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兴文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兴文县教育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拟对兴文县教育局网络教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兴政采[2011]27号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兴文县教育局网络教室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应有相关产品生产或经销资质文件;
4、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
四、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从即日起到2011年11月18日17 时0分(节假日除外)在兴文县政府采购中心(兴文县政府综合楼406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一)供应商须交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不计息,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
(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保证金交纳凭据、单位介绍信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等有关证件原件交由兴文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质预审,并提供复印件1份交兴文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下午14时4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开标)地点:兴文县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兴文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