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洛政采购中心[2011]4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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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1.09 |
截止日期: | 2011.11.22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政法专款-看守所医疗设备项目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看守所 医疗 |
洛阳市公安局关于政法专款-看守所医疗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286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政法专款-看守所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469号。
二、招标项目:政法专款-看守所医疗设备项目(全数字超声诊断仪、血细胞分析仪、X射线诊断机、三道心电图机、电子血压计)。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1-11-10起至2011-11-22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1-11-30 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