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1110946 所属地区 广安
项目名称 渠江清溪河华蓥城区段防洪工程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11]6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gazbbx2011110823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华蓥市水务局
2.2 建设地点:华蓥市城区
2.3 项目规模:华蓥市清溪河机修厂上游段堤防546米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01月
2.5 项目总投资:611.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水利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规定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为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己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1年11月14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比选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元。
5.随机选择中选人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4)如是省外注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设厅办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不是在川报网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5.3 比选人通过川报网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华蓥市水务局
地 址:***
邮 编:6386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