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君平勘招字(2011)第(0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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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1.05 |
截止日期: | 2011.11.11 |
招标业主: | 永春县轻工基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永春县 |
内 容: | 北区场地平整范围面积约1100亩,轻工大道北段长约1970米。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勘察 |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永春县轻工基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永春县轻工基地北区(一期)及轻工大道北段地质勘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君平勘招字(2011)第(073)号
2、立项批文号:永发改[2009]164号
3、审批部门: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工程概况:北区场地平整范围面积约1100亩,轻工大道北段长约1970米。
3、招标内容:1、根据建设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写详勘工程勘察文件;2、提供剪切波速测试孔供有关部门测试。
4、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记名办法,拟投标人可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到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
5、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5.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
5.3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5.4 投标保证金为 贰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永春县支行 帐号: 35001656507052500533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073)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汇达时间以到达指定帐户的银行对帐单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2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春县规划建设局五楼);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供拟担任项目负责人***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轻工基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
邮编:362600;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
邮编:362600;
电话:0595-23856758;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