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GZB2011-JX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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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0.31 |
截止日期: | 2011.11.03 |
招标业主: | 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招标代理: |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金乡县 |
内 容: | 交通信号灯设备 |
受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就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采购人名称: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GZB2011-JX1027
3、项目内容: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设备6套。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4、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信号灯生产许可及安装能力且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4.3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0——交通信号灯及交通信号机设计、生产和服务的认证,交通信号灯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信号灯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6、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1年11月3日下午17:30。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乡县招投标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金乡县招投标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卓海兵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