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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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1.03 |
招标业主: | 大丰市中医院 |
招标代理: |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大丰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 约100万元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工程招标 医院 医疗 |
大丰市中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DFS201110034
工程名称 大丰市中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招标人名称 大丰市中医院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大丰市人民南路东侧172号
工程规模 约10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DFS20111003401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系统调试等 公开招标 100 2011-10-2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公告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28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11月28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1年12月28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10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11月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 标 公 告
一、大丰市中医院负责实施的大丰市中医院新建病房门诊综合楼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市中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100万元
(3)工程地点:
(4)资金来源:自筹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且须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要求。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投资额
1 大丰市中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系统调试等 100万元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中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小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附件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类似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或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的或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及修改文件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95%。
2、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 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6.0~20.0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缺大项者按废标处理。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总体概述;
(2)所投污水处理设备工艺设计方案及配套系统工程设计需求;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装施工方案;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质保、售后服务承诺;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0-5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得2.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投标人不能提供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的不予得分,同时不能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五、其它
1、评审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发现投标文件无相关资料、数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确定其该项不得分。
2、评标中发现招标文件、实物清单中有自相矛盾的问题,而在投标答疑中未能得到澄清处理的,应当统一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措施。
3、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4、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5、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6、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根据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或有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的;
6.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存在不属实情形的。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大丰市人民南路172号 联系人***
贲友其
传真 电话
0515-83819996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联系人***
束小为
传真 电话
0515-83839668
邮编 2241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0月28日至 2011年11月3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10月28日至 2011年11月3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 招标文件。
专业公告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