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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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0.09 |
招标业主: | 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
招标代理: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鞍山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7.49万元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鞍山师范学院交流中心塑窗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师范学院交流中心塑窗工程已由鞍山市政府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鞍山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7.49万元。工程需更换塑钢窗及玻璃幕墙1056平方米,玻璃为绿色镀膜,窗框内外均为咖啡色。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安装及所涉及的其它附属工作。
2.2建设地点:鞍山师范学院院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7.49万元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
2.5竞争性谈判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须具备: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8日—10月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铁东区前进路17号)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以及该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在本企业3年内同类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工程合同额应大于30万元)。
(9)施工资格预审表4份。
(10)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299585);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1年10月10日下午2:00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10月19日上午9:30时,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铁东区前进路17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
邮 编: 114002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账 号:72000000009072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