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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桥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1.09.28 标签: 安徽省招标 滁州市招标 全椒县招标 
加入日期:2011.09.28
截止日期:2011.10.11
招标业主: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安徽润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区:全椒县
内 容:招标项目规模: 1、建设道路约2500米(经三路:路面宽50m,主路面18m,人行道6m,长500米;经二路:路面宽50m,主路面18m,人行道6米,长300米;经二东路:路面宽18m,主路面9m,长350米;经二西路:路面宽24米,主路面14米,长150米;南纬一、二路:路面宽15m,主路面9m,长1300米)。包括征地、水、电、气、绿化等配套投资约4500万元。2、标准化厂房30000平方米,投资约3000万元。3、传塘二期A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投资约4500万元。上述工程的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QJJS-G2011158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2、计划工期:工程开工至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为止(计划工期8个月)。
3、招标项目名称:全椒县杨桥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4、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招标项目规模: 1、建设道路约2500米(经三路:路面宽50m,主路面18m,人行道6m,长500米;经二路:路面宽50m,主路面18m,人行道6米,长300米;经二东路:路面宽18m,主路面9m,长350米;经二西路:路面宽24米,主路面14米,长150米;南纬一、二路:路面宽15m,主路面9m,长1300米)。包括征地、水、电、气、绿化等配套投资约4500万元。2、标准化厂房30000平方米,投资约3000万元。3、传塘二期A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投资约4500万元。上述工程的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全椒县襄河镇境内。
8、项目投资:约12000万元。
9、监理费率: 0.8% 。(监理费用=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监理费率不做调整。
10、质量要求: 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理。
二、投标单位须知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市政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企业或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严禁挂靠,如投标人有挂靠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外地企业可在中标后办理备案手续。
4、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人代表应该递交一份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法人证书。
5、为保证招标的公正性,凡与本项目的施工、采购供应单位合营、联营或有利益关系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7、投标人能够承诺并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信誉,具有过硬的监理能力,严禁转借总监证书挂户投标或中标后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8、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有2个在建工程(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监理部组成人员:总监一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不少于5人。
9、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2、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两个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的,按本条规定的方法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招标人应依法进行二次招标。
13、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4、投标(信用)保证金数额:2.0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2万元,信用保证金0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
1、收款单位:全椒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椒县支行
帐 号: 100190576290016666
2、收款单位: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全椒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84211643915
(以上两个账号均可以)
联系人:周 军 联系电话***
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10月11日11:00 时。开标时由全椒
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宣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启。
15、监理酬金:监理费用=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0.8%;
15、付款方式:本工程不预付监理费用,监理费用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当监理合格工程量达到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30%,监理费付至总监理费用的20%;当监理合格工程量达到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50%,监理费付至总监理费用的40%;当监理合格工程量达到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80%,监理费付至总监理费用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费付至总监理费用的95%,剩余5%监理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1年9月28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1年10月11日16时00分,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王曹西苑五楼第一开标室)。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答疑材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电子邮件***
4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5 开标时间、地点 收件人:徐 智
时间:2011年10月11日16时00分;
地点: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王曹西苑五楼第一开标室)。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桓祖福 联系电话***
9 代理公司联系人***
徐 智 联系电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未交纳该费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代理费用4500元及交易费3500元由中标人交纳。
招 标 人: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润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见证单位: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全椒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盖章)
四、合同条款
1、协议书格式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通用条款
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3、专用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省、市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
该工程项目的上级各部门的批准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贯彻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
第二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1、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2、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委托人确定分包单位;
4、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并编写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
5、协调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间的配合;
6、参与有关材料、设备供货厂家的考察、订货及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检验其合格证、质保书及试验报告等;核定施工单位开具的材料设备清单,检查工程所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数量,并对质量有疑问的材料,采取实物抽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材料的价格控制,乙购材料、设备价格的签证。
7、主持工程图纸会审,确认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核定工程量,且每周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并整理会议纪要。
8、审定施工进度计划,督促工程施工进度。负责检查工程质量,采取实物见证送样,抽样数据并记录。
9、组织工程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报委托人,最后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由总监签署竣工报告。
10、督促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变更,协调双方的争议。
11、根据合同付款方法,由总监出具工程付款签证。定期报送监理月报,记录监理日志。根据情况需要,不定期出具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包括质量分析报告)。
12、核定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须经业主认可后生效。
1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依约进行工程验收及保修。
14、监理动态管理贯彻始终,建立监理工作台账制度。
第三条 外部条件包括:委托人负责与主管部门、规划、环保及水电等管理部门的关系协调,以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委托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报批;场地“三通一平”工作;确定设计单位并完成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占地的申请与报批,以及与建设主管部门、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局、工商局、消防、交通管理、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关系沟通等。
第四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
1、提供项目批文;
2、在本合同签定的一周内委托人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在施工前提供与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签定的合同文件附件。
第五条 委托人应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六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0.8%(扣除税金)
第八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1、本工程监理费用=监理范围内的本工程结算价×中标费率。
2、监理期为工程开工至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监理费用支付:本工程不预付监理费用,监理费用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当监理合格工程量达到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30%,监理费付至总监理费用的20%;当监理合格工程量达到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50%,监理费付至总监理费用的40%;当监理合格工程量达到工程总体形象进度的80%,监理费付至总监理费用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费付至总监理费用的95%,剩余5%监理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3、若单个项目工程质量在经有合法资质检测单位的检测后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则扣除监理总费用的5%。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按 / 汇率计付。
第十条 奖励办法: 无。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全椒县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1、在合同签字生效后一周内,监理人应组成以 为总监的项目监理班子投入工作,同时将监理人员名单,各自分工报送委托人。监理人员的证书原件扣押在业主处至项目结束后退回
2、监理人为其现场人员人身安全投保,以防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3、任何需委托人决定的事项,监理人必须事先提出书面报告或口头请示并在48小时内补写书面报告,委托人需在收到报告后72小时内答复,否则视为委托人许可。
4、在监理行使职权的24小时前,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同时抄送监理人,并在授权范围内支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维护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的权威。
5、委托人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内任何工程款的支付,须持有总监的付款签证后,方予以支付。
6、所有修改变更、月工程形象进度核定及主材消耗量,均应在月底前三天核报委托人,并作为决算资料。
7、每月进场的地材数量和质量应及时检查核定后报委托人。
8、总监必须常驻现场,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不得随意离开工地,所有关键事宜如对投资、质量、工期有重大影响的签证文件由总监审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签发,否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进行罚款。
9、因监理人对工期控制不严,使本工程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竣工,每延误14天按监理费的10%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30%。非监理人原因工期延误的除外。
10、隐蔽工程及重要部位施工时,旁站工程师必须保证跟班监理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和抽检试验记录。委托人在查看现场时如二次发现施工现场无旁站工程师,委托人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更换人员;如果业主方检查工地发现质量问题,而监理单位未监管到位,每发现一次业主方将对监理组给予2000元∕次罚款。
11、投标单位中标后,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必须是投标书中所报的监理人员(即资格审查所报的监理人员)。如未经委托人书面认可擅自更改监理人员,将按如下规定予以处理:
○1投标人更换总监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其他监理人员更换1人扣罚监理合同费用的10%,更换2人(含2人)以上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2、工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亡人事故,每出现一次给予监理人5万元至10万元处罚。
13、监理成立独自的项目部,生活(吃、住、行)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及设备监理单位自行解决。
14、监理单位必须组建工地实验室,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配备实验室设备;否则业主方有权要求监理无条件清场,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15、强化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制度。
本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实施备案制度,未按要求进行监理合同备案的,不得进场开展工程监理。
16、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监理企业要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设置项目监理机构,并保证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岗,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证书方可上岗。监理人员所担负岗位的专业应与其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专业基本一
致(具体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7、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管理。
①、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开展监理工作前必须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及签字权限,并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工程造价控制体系。
②、总监(总监代表)应参加项目监理规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审定承包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查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组织参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因故不参加的责令重新组织验收,并在工程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上进行通报,将其列入监理企业及个人不良行为记录。
③、承担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必须常驻现场,必须履行总监职责,总监(总监代表)每周必须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例会,总监和总监代表不得同时离开工程现场,总监不在现场,必须由总监代表代为履行其职责,工程只要施工需有相关监理人员现场旁站监管。否则业主应根据监理合同进行违约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④、监理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实施监理,并对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企业应将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不严格履行其质量责任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制止无效的,应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不严格履行其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制止无效且不报告或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诚信管理办法计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将立案查处。
18、监督处罚。
①、监理企业受聘于业主单位,与业主单位是合同关系,监理企业设在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必须接受业主单位的监管,业主单位是现场监理机构监管的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应定期检查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本办法和合同要求足额配备到位,各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为本单位持相应上岗证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工程进度必须配备的监理人数时,视为监理人员缺岗。业主单位发现监督人员一次(含一次)以上缺岗的,对监理企业处罚500元/次的违约金,对缺岗人员处罚200元/次的违约金;三次(含三次)以上缺岗的,对监理企业处罚5000元/次的违约金;对缺岗人员处罚1000元/次的违约金;五次缺岗的,对监理企业处罚10000元的违约金;对缺岗人员处罚2000元违约金,终止监理合同,清退出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业主单位应将被清退出场的监理企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
②、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业主单位应加强对总监(或总监代表)的监管。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常驻现场,未经业主批准擅自脱岗或未按规定召开工作例会的,未履行自身职责的,每次处罚1000元违约金,出现三次以上的,业主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记录,并有权责成监理企业更换总监(或总监代表)。
③、业主单位发现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健全监理日志、台帐、会议纪要、安全资料不齐全等,处罚500元/次的违约金;监理资料未按有关规定编制,与工程进度不同步,资料出据不及时,与工程实体不相符的,处罚500元/次的违约金;工程资料不完善,伪造资料报告或伪造检验结论的,处罚5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业主单位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④、业主单位发现监理机构和人员渎职行为证据确凿的,对直接责任监理人员处罚1000-2000元/次的违约金,对监理企业处罚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重大损失的,业主单位除按相关规定索赔外,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⑤、业主单位就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内容与监理企业制定相关的补充协议,作为监理合同的一部分,明确监理责任以及违约处罚。
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类不定期检查时,应将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发现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应责令其改正,并按规定给予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记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监理人员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予以行政处罚。

五、 技术规范

按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六、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一式两份)

1、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对招标公告等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响应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2、我方承诺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
3、我方承诺同意监理费率 0.8% ,不作调整。
4、我方资质为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不转包、分包。
5、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总监,在本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
6、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确认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确认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 ( 盖章 );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地址:***
4投标人拟派的总监近三年监理的主要工程业绩一览表
企业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开工、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总监 工程规模 情况说明(投资结构)
5、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资质等级
主管单位 经营范围
组建时间 联系人***
及职务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
企 业 人 员 状 况 企业总人数: 人 累计监理工程总投资: 万元
监理面积:
其中
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省厅颁发上岗证: 人 其中
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投资: 万元
目前在建、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投资: 万元
企业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其中:设备总数: 台
计 算 机: 台
测量仪器: 台
检测设备: 台
6、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 名 年龄 性别 职称 拟任职务 持证名称 持证证号
注:“持证名称”栏可填写注册证名称、质量验评员证、见证取样员证等
7、拟在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仪器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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