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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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0.13 |
招标业主: | 凤山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 |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凤山县 |
内 容: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水库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山县小百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已由河池市水利局和河池市财政局以河水水管 [2011]6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1]106 号文下达了 凤山县小百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投资计划约 255 万元,项目法人为凤山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凤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 [2011]62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凤山县长洲乡百乐村境内
建设规模:一个小( 2 )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计划约 255 万元;计划施工总投资约 179 万元。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设施加固、防汛公路、管理房)加固及维修、临时工程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工期为: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 10 月 30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3月28日,主体工程完工日期为2012年 1 月 30 日,计划工期 150 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设施加固、防汛公路、管理房、观测设施、临时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08 年至 201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 .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截止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
( 2 )项目经理 : 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 “ 专业类别 ” 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 ) 技术负责人***
( 4 )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 5 ) 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发售时间 : 2011 年 10 月 2 日至 10 月 13 日 ,每天上午 8 : 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30 时(正常上班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西环路 107 号 四楼) 。
发售人员姓名:蓝绍能 何通周
发售方法:
( 1 ) 取消投标人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 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 以下 相关证明材料: 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 证明材料 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 **** 年 ** 月 ** 日递交”,接收人写明“ **** 年 ** 月 ** 日接收”。 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 递交投标文件 时开启。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 2 )投标承诺金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投标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承诺金且在开标会未提供投标承诺金收据复印件的,不得参与广西水利水电工程的投标。
( 3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 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答疑
招标人定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前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 在《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 各潜在 投标人均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本工程定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 09 :00 时在 河池 市 西环路 107 号四楼 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山县水利局
邮 编: 547600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530022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 : 330020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