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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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9.30 |
招标业主: | 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建设规模:2×340MW供热机组,建筑面积20.50hm2。 |
关键词: | 设备安装 工程招标 安装工程 |
2×340MW机组工程A1标段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A1标段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A1标段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2建设规模:2×340MW供热机组,建筑面积20.50hm2。
1.3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永联镇。
2、报名条件:
2.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担任过300MW及以上机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3、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区外建筑企业还需提供近二年诚信状况证明、自觉遵守和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业绩及信誉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4、凡合格的投标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可按规定时间从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17:00时。
6、资审时间及地点:2011年10月8日14:30时至17:30时统一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资审,资审时需携带第3条所述资质原件。
7、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注:
9.1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近二年诚信状况证明。
9.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招 标 人: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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