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LTC-117CD211B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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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9.19 |
截止日期: | 2011.09.23 |
招标业主: | 富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富锦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土地整理总面积1688.61公顷。其中包括土地整理、修渠道13.37公里、排水沟109.21公里;修田间道9.02公里、生产路18.36公里;打机电井13座;修涵洞98座;栽植杨树25947株等。 |
招标编号: GLTC-117CD211B196
1、黑龙江省富锦市兴隆岗镇高台子土地整理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建设。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富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就该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性质:土地整理
工程规模:土地整理总面积1688.61公顷。其中包括土地整理、修渠道13.37公里、排水沟109.21公里;修田间道9.02公里、生产路18.36公里;打机电井13座;修涵洞98座;栽植杨树25947株等。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
2.2工程建设地点:富锦市兴隆岗镇的高台子村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11日,工期7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3日的工作时间内,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RMB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出示的证件
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同时留下复印件。
8、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3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150036
标书出售联系人***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传 真:***
户 名: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昆仑支行
帐 号:08-066201040026226
招 标 人:富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
邮政编码:1561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