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9.17 |
---|---|
截止日期: | 2011.09.22 |
招标业主: | 郯城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具体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140万元。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教学楼 小学 教学 |
郯城县李庄镇八里屯小学教学楼工程,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总投资约140万元,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郯城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2、代理单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郯城县李庄镇八里屯小学教学楼工程
4、工程内容:郯城县李庄镇八里屯小学教学楼工程,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具体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140万元。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6、资金来源:政府资助
7、工期要求:150天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叁级以上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或证明(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出具本公司有效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要求二级或二级以上)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要求二级或二级以上)和施工人员(技术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据、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9)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10)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记录(由代理公司统一办理)。
(11)县外施工企业报名,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施工企业需交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50万元。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李庄镇八里屯小学教学楼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9月22日12:2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地 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综合受理平台(中国银行院内)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答疑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 郯城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