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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1.09.14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来宾市招标 忻城县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11.09.14
截止日期:2011.09.30
招标业主:忻城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忻城县
内 容: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约700万元。共分为六个标段。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城县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农经[2011]19、20、21、25、28、7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项目法人为忻城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忻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来宾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来水招标备案〔2011〕18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忻城县安东乡桃源村,忻城县安东乡安东村,忻城县思练镇梅岭村,忻城县果遂乡古抗村,忻城县马泗乡马泗水厂,忻城县遂意乡遂意村。

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约700万元。共分为六个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22日,完工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 7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安东乡桃源村维新饮水安全工程、安东乡水厂改造工程、思练梅岭饮水安全工程、果遂乡古抗饮水安全工程、马泗水厂饮水安全工程、遂意乡遂意水厂饮水安全工程等六个工程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招标工程共分为6个标段,每个标段的计划工期均为7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0月22日,完工日期2011年12月31日。

招标内容:根据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每个标段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Ⅰ标段:安东乡桃源村维新饮水安全工程;

Ⅱ标段:安东乡水厂改造工程;

Ⅲ标段:思练梅岭饮水安全工程;

Ⅳ标段:果遂乡古抗饮水安全工程;

Ⅴ标段:马泗水厂饮水安全工程;

Ⅵ标段:遂意乡遂意水厂饮水安全工程。

以上各标段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含管材管件安装〉、施工临时工程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8年~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1年9月14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09室)。

发售人姓名:覃武军、黄海丽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1年9月25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1年10月12日9:00时在南宁市桂春路12号金满地国际大酒店九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忻城县水利局

通讯地址:***

邮 编:5462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 – mail :xcsljzb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 – mail :6410081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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