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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吨萘普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1.09.12 标签: 湖北省招标 荆门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1.09.12
截止日期:2011.09.21
招标业主: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荆门市
内 容:本项目占地78009m2
 
招标公告正文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萘普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批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及建设周期
  (1)项目名称: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萘普生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角预留场地内进行建设。
  (3)建设性质:扩建。
  1.2项目工程概况
  (1)产品方案
  该项目设计生产萘普生500吨/年
  萘普生:解热镇痛非甾体抗炎药
  化学名:(+)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2)项目投资
  项目建设总投资10418.9万元,拟建工程项目的环保投资为48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5%。
  (3)项目占地及操作时数
  本项目占地78009m2,年操作日为8000小时(约334天)。
  (4)项目建设内容
  工艺技术:拟建项目工艺主要是经过醚化、酰化、溴化、脱溴、缩酮、重排、水解、酸化、拆分等反应工序生产萘普生。
  辅助装置:罐区、控制楼等。
  公用工程:供热系统、除盐水系统等依托现有工程。
  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系统依托现有工程。
  1.3工艺流程方案
  全厂总工艺流程方案见附件1。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附件2。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3.1环境空气
  (1)贡献值预测结果:
  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各污染源TVOC小时最大浓度为0.01421~0.1677mg/m3,占标率为0.789%~9.31667%,贡献值较低。即使出现区域最大浓度的时刻,TVOC预测值也不会出现超标的情况。
  拟建项目大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拟建项目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2)厂界浓度预测
  根据以上估算结果可见,TVOC在厂界的贡献值均很小,装置距离厂区最近边界300m,厂界贡献浓度为0.1375mg/m3,占标率为7.63889%,可以完全保证厂界浓度达标。
  (3)卫生防护距离
  拟建项目装置区距居民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50m,据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之内没有敏感点。今后要严格控制,严禁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居民点等敏感目标。
  3.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连续废水产生量为5.8m3/h,废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易于生化处理,依托现有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总排口排放,对竹皮河的影响较小。
  3.3声学环境质量影响
  将工程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拟建工程噪声预测评价结果见表5.4-2,工程噪声等值线分布见图5.4-1。拟建工程投产后,厂界噪声均有所增加,昼间厂界噪声叠加值为50.7~57dB(A),夜间厂界噪声叠加值为50.7~57dB(A);东、南、北三面厂界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在夜间出现了超标现象,这是由于火炬处于厂界西的原因,本拟建项目厂址处于天茂公司老厂区用地范围之内,其西面为厂区范围之内,则此处超标并不违反(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四、污染防治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TVOC
  该项目车间废气主要是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TVOC经过车间集气罩负压抽入引风机,然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根据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要求,拟采用5500m3/h风机,根据工程分析中物料平衡分析,产生的TVOC为60t/a,则产生浓度为15mg/m3,可直接达标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染预防和削减手册1998走向清洁生产?下》中对一些轻工、化工、石油化工行业对TVOC的20mg/m3排放要求。
  (2)储运设施
  拟建项目储存采用压力球罐,正常无损失;汽油的储运采用内浮顶罐,使其在投资和损失间比较均衡,同时满足环保要求。原料和产品的装卸采用了密闭装车设施。
  (3)非正常工况排放气防治
  本项目依托待建项目火炬装置,用于处理事故排放的可燃气体,采用高架火炬形式,火炬高90m,火炬筒直径DN600,设计处理能力125t/h。
  4.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由分析可知现有厂内污水处理站负荷为50.22m3/h,待建C4项目新增废水量8.33m3/h,拟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排放量5.8m3/h,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总量为64.35m3/h,折合1534m3/d,远小于污水处理站3000m3/d的设计能力。且由于拟建工程污水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浓度较低并具有较好的可生化性,其排入污水处理站不会对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性能带来影响,因此拟建项目的污水处理可有效依托厂内已有的污水处理站。
  4.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拟建装置固废主要包括水解工段废活性炭、精烘包废活性炭、废包装等,送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在厂区危险化学品库内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临时贮存设施。
  4.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噪声污染源为各装置运行时的泵、风机及设备噪声,噪声源均采取了厂房屏蔽、隔声、消声等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排放源主要为离心机、工业泵,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加消音器等措施,可有效将噪声源噪声值控制在80dB(A)以下。可使厂界噪声低于或接近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限值标准。
  4.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选址位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留厂区内,通过计算得知敏感点位于死亡半径和烧伤半径之外,符合本工程风险防范距离要求。
  施工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现行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各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厂房及建筑物按规定等级设计,高温明火的设备尽可能远离散发可燃气体的场所。
  根据车间(工序)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等级及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进行分类、分区布置。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
  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结合交通、消防的需要,装置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道,以满足工艺流程、厂内外运输、检修及生产管理的要求。
  工艺装置区的围堰或储罐区防火堤作为项目事故废水的一级防线。
  装置区围堰高度不小于15cm,宽度不超过150mm围堰和导流设施,各主装置区分别设置污染雨水收集池;贮罐全部采用露天布置,共同布置在防火堤内,防火堤均进行防渗漏处理,管道穿堤处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闭,在防火堤内雨水沟穿堤处,设防止物料流出堤外的措施。堤内均设有排水沟,堤外设有阀门井与堤内排水沟相接,正常时阀门井内阀门打开,事故时阀门井内阀门关闭。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储存区的消防排水就近排入雨水管网,一并进入事故应急池。
  设置全厂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小于420m3。发生火灾或甲醛储罐泄漏将消防水等引入,并用于收集事故雨水量。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5.1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该项目建设在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东部新征区域内,项目所在地为荆门市规划的化工循环产业园,以化工、石油、电力为主,是荆门市重要的工业区。项目所在地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符合荆门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工业区布局规划。
  5.2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项目从原料利用率、项目生产过程污染排放情况和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看,本项目原料利用率高,生产过程污染和废物产生量少,项目废物综合利用率高,均能妥善处理;本项目的工艺先进,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节能措施,真正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统一,该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5.3风险预测与结论
  本项目的危险物质主要为β-萘酚、氢氧化钠、硫酸、甲醇、甲苯、二氯甲烷、硝基甲烷、三氯化铝、丙酰氯、溴素、盐酸、三甲苯、甲苯磺酸、无水醋酸锌等,其中主要考虑液态风险物质危险性。
  本工程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在10-6次/年以下。在发生装置和贮罐爆炸事故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其风险值数量级可能达到10-5,当前国内化工、石化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RL为8.33×10-5(《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胡二邦主编)),因此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5.4总结论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碳四烯烃为原料,通过新技术开发,建设年产500吨萘普生工程,该产品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
  拟建项目工程装置有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污染物依托现有工程处理,工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在建设单位确保环保资金投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所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将能有效地控制和减缓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陆查阅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1年9月12日~2011年9月21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5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他公众为辅的原则。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在该地区建设?
  2、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您认为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如何?
  5、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7.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若对本项目建设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您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信息公告的主要方式
  在中国荆门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告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1年9月12日~2011年9月21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洋联系电话***
  (2)评价机构: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曹江洪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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