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0633-1140211123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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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9.05 |
截止日期: | 2011.09.13 |
招标业主: | 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区: | 南宁市 |
内 容: |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关键词: | 吊车 |
吊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就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0633-114021112331/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吊车,数量8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9月05日至2011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及证明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材料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请按如下账号汇款,汇款时请在用途中注明购买内容,如“购买11331/01标书”,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下述联系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9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会议室(详见电子公告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771-2808180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账号:170501209002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