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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填埋场扩容安置点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1.09.0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扬州市招标 高邮市招标 
招标编号:GYS201109001
加入日期:2011.09.05
截止日期:2011.09.09
招标业主: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
地 区:高邮市
内 容:工程规模 7680.00
 
招标公告正文

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的高邮市垃圾填埋场扩容安置点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S201109001
工程名称 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的高邮市垃圾填埋场扩容安置点
招标人名称 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邮发改[2011]189号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高邮市龙虬镇境内,澄潼河西侧,西靠河流,北侧为农田
工程规模 7680.0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S201109001001 高邮市垃圾填埋场扩容安置点工程 公开招标 1100 2011-9-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公告发布日期 2011年9月5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1年12月28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9月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9月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满足: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必须满足:建筑工程二
企业业绩、信誉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其他条件 1、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的高邮市垃圾填埋场扩容安置点已经高邮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该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资格预审。 2、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高邮市龙虬镇境内,澄潼河西侧,西靠河流,北侧为农田。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规模:新建独院式住宅48户,每户占地面积为8*15.5米,每幢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招标控制价:约110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9月30日开工,2011年12月28日竣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为90天。 4、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土建、水电等。投标人可申请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施工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4)企业具备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5)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6、申请人应具备的可选条件为:/ 7、报名申请人于 2011 年9月9日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 15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集中资格预审时间:2011 年9月9 日16时 00 分。 8、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检察部门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在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提供,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9、报名时须下列材料:(1)报名申请书原件(报名申请书格式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2)单位介绍信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建造师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半年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手册和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缴费清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11)拟派建造师无在手工程证明。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其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公告信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龙虬镇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2256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9月5日至 2011年9月9日,每天上午 0时 0分 至 0时 0分,下午 0时 0分 至 0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9月5日至 2011年9月9日,每天上午 0时 0分至 0时 0分,下午 0时 0分至 0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必须满足: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土建公告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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