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9.05 |
---|---|
截止日期: | 2011.09.09 |
招标业主: | 原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原阳县 |
内 容: | 1标段:机井工程:65眼(新打60眼,维修5眼)。 2标段:机井工程:65眼(新打60眼,维修5眼)。 3标段:地埋线:46公里。 4标段:地埋线:48.2公里。 5标段:地埋管:20公里。 6标段:地埋管:20公里。 7标段:地埋管:20公里。 8标段:台区:4个。 9标段:台区:4个。 10标段:建筑物:141座。 11标段:硬化渠:5350米。 12标段:硬化渠:6090米。 13标段:预制板:762.2立方米。 |
关键词: | 农业 |
原阳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原阳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原阳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为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项目区位于在原阳县南部,具体范围为黄河大堤以北、时庄以南、农行大道以东、抗旱渠以西的背河洼地区。涉及靳堂乡的庄寨、夹滩、时庄、卢圪垱、郝庄、奶奶庙6个行政村。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质量要求及标段划分
质量要求:合格。
1标段:机井工程:65眼(新打60眼,维修5眼)。
2标段:机井工程:65眼(新打60眼,维修5眼)。
3标段:地埋线:46公里。
4标段:地埋线:48.2公里。
5标段:地埋管:20公里。
6标段:地埋管:20公里。
7标段:地埋管:20公里。
8标段:台区:4个。
9标段:台区:4个。
10标段:建筑物:141座。
11标段:硬化渠:5350米。
12标段:硬化渠:6090米。
13标段:预制板:762.2立方米。
14标段:水泥路:3公里。
15标段:水泥路:3.66公里
16标段:砂石路: 7公里。
17标段:砂石路: 6.1公里。
18标段:树木: 6.064万株。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行为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合格;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资质要求:第1、2标段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具有凿井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第3、4、5、6、7、10、11、12、13标段应具备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之一)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第14、15、16、17标段应具备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工程、公路或市政工程(之一)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第 18标段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第8、9标段应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
(8)须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行贿记录证明;
(9)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9月5日起至9月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七、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行贿记录证明、建造师证或临时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以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一个标段对应一套报名资料一个项目经理),且不限中标标段数。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投标单位贰万元整(20000.00)
收款单位: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原阳县建设街支行
账号:100442716890010001
缴纳截止时间:2011年9月26日12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据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原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