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KXZ(明)1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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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9.05 |
截止日期: | 2011.09.09 |
招标业主: | 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地 区: | 永安市 |
内 容: | 新建堤防总长2535.08m;清淤5段,长1.08km;新建泵房1座,环保和水保措施 |
关键词: | 监理 |
招标编号:KXZ(明)110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安市桂口溪(水院段)防洪工程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 以 闽水建设[2011]100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现该项目施工监理 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安市桂口溪(水院段)防洪工程施工监理 ;
2.2建设地点:永安市城关 ;
2.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地方筹措 ;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2701.28万元;纳入监理范围的工程投资约17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监理范围共5个河段,新建堤防总长2535.08m;清淤5段,长1.08km;新建泵房1座,环保和水保措施。
2.6工期要求:总工期 8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并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造价人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5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6投标人必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9月5日至2011 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份(含图纸)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9月28日上午9:00 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9月28日上午9:00 时,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福建科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代表处(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0598-3621295 传 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13850879289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