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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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9.02 |
招标业主: | 长海县广鹿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海县 |
内 容: |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6500平方米 |
关键词: | 装饰 工程招标 |
长海县广鹿乡文体中心装饰工程(网上报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海县广鹿乡文体中心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海县广鹿乡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长海县广鹿乡 。
2.2工程规模: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6500平方米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154 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2.5工期要求: 2011 年 9 月 15 日开工至 2011 年 12 月 13 日竣工,计划工期 9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报名其他条件 1、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绩合同原件,并将以上资格审查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递交。 2、提醒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8 月 29 日至 2011 年 9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 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海分部(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龙四合院) (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5:00 时至 5: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3: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海县广鹿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 编: 116011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