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豫通财货物询价[2011]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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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8.29 |
截止日期: | 2011.09.02 |
招标业主: | 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 |
招标代理: |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地 区: | 通许县 |
内 容: | 专业摄像机两台 |
关键词: | 摄像机 |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摄像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询价[2011]217号
二、项目内容:
专业摄像机两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类别。
四、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 2011年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通许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许县行政路县政府大门东侧);询价文件1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购买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通许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一份(免费查询电话:***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八、询价保证金:2000元(报名时缴纳)
九、统一报价时间:2011年9月5日下午3:30(过时不准参与),报价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等以上资格证件原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十、统一报价地点: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行政路县政府大门东侧)。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二、户名: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通许县支行
账号:25980784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