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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中学浴室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1.08.24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合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1.08.24
截止日期:2011.08.31
招标业主: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
招标代理: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合肥市
内 容:浴室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一、询价前须知
尊敬的投标人:
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浴室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委托,将对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浴室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报价前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浴室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项目性质:工程类
2 集中采购机构: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3 委托单位: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浴室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采购单位: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浴室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4 询价文件获取办法:投标人可直接从包河区政府网站下载,无须办理购买或报名手续。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报价。投标单位须到学校领取图纸等资料。
5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6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7 询价有效期:询价后 30 天
8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包河区政府北楼531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1年8月31日下午4时
报价文件接收人:汤圣义( 联系电话***
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9 标书份数:正本壹 份,副本壹 份,密封提交。
提供一份商务标电子光盘(计价软件版本,后缀为eqd格式或gcl格式)
10 答疑:书面答疑
11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12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控制价:人民币29.5万元整
13 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一半后两周,付合同价款(扣预留金、暂定价)40%;报送工程决算资料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预留金、暂定价)75%;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程复验合格后付至工程审定价95%,余款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14 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
15 履约证金及期限: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向业主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至履约完成后。具备施工条件,中标单位无故不按时进场将被没收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抵扣其它项目清单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报价风险
16 低价风险金规定:设预中标人投标报价为B1,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B2,大于B2且小于控制价A的报价为B3,B4……Bn,取B1,B2,B3,B4……Bn的平均值B与预中标人投标报价B1相比,其差值为低价风险保证金C。即:C=B-B1。当C/B>7%时,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7 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8 质保期:质保期自工程书面移交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两年
19 单位踏勘现场:投标单位需自行勘察现场
地点:合肥市三十二中学 联系人:查日义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建筑装饰工程三级项目经理;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内容
1、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原件;
2、营业执照(年检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函、报价书原件(加盖造价专用章,提供商务标电子光盘);
5、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6、公司近三年来类似工程业绩;
7、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资料文件等(包括企业资信、荣誉、技术人员资质等)。
四、评审方法及废标
1、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工程内容、施工方案、工期、服务以及询价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询价小组评审,则采取询价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报价是否会低于项目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
2、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经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3、询价过程中,报价人报价明显超过市场平均价格或明显大幅度低于成本价的,询价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询价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1询价文件;
1.2工程量清单;
1.3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
1.4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1.6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其中人工费执行合造价字[2010]09号文件,不低于47元/工日。其中31元按规定取费,另外16元仅计取税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执行合建管[2006] 15 号文件,不得低于90%(如装饰工程环境保护费费率0.7%,报价不低于0.63%);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取费比例应严格执行合造价字(2009)01号文件(如装饰工程养老保险费费率为20%);税金3.539%。
注:商务报价若不执行此条,按废标论处。
1.7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8本项目为一次报价,并将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询价小组按照有效最低价向招标人推荐成交供应商。
1.7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8本项目为一次报价,并将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询价小组按照有效最低价向招标人推荐成交供应商。
2、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
2.1投标人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安徽省建设厅发布的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2.2投标人的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了完成此次招标内容的全部应有费用,即综合单价包括了原材料购买、生产(制作)、包装、运输、加工(含加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施工(含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验收、培训、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等全部应有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施工工期内的风险费用。
2.3、询价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2.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3、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应用以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清单规定的工程范围及施工中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劳务、管理、制作、运输、质量检测、安装、移交前的维护、售后服务及质保、配合、保险、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若报价中有任何遗漏,招标人均视为已包括在总报价中。投标人应在了解询价文件、施工现场的地质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力、考虑市场风险或可能发生的变化等因素后,进行合理报价。图纸资料中交代不清楚(有交代但不明确)而为本项目或相关规范要求所必须的材料或施工内容,均要求报价。结算时除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及政策性调整外,其余不做调整。
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任何投标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4、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均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因材料及设备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预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招标人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规格或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预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相关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预中标人自负。为便于审计结算及验收,投标报价计算书中须注明所采用的所有材料的材质、设备、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价等指标;未注明的视为含在投标报价中,实际施工时投标人不另行支付。实际施工时,如材料、设备数量有调整,按投标所报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5、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6、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询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报价文件。
8、投标人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或业主单位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
六、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我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双方签订并经采购中心审查备案后生效。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七、澄清及变更
询价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采购中心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八、其它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采购中心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报价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应响应本询价文件,否则,将有可能被判定为废标。
3、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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