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003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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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8.13 |
截止日期: | 2011.08.19 |
招标业主: | 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兴文县 |
内 容: | 光明新城一号安置点安置房5万m2(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小区道路、绿化、亮化、排水和排污管沟、化粪池等附属设施以及一个面积约1500 m2的综合农贸市场建设)所有项目监理内容(含其后的缺陷责任期)。 |
关键词: | 监理 |
兴文县光明新城一号安置点安置房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兴文县光明新城一号安置点安置房施工施工监理已经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政策 [201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政策[2010]3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3185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文县光明新城一号安置点安置房施工监理招标
2.2建设地点:兴文县古宋镇光明坝
2.2建设规模:兴文县光明新城一号安置点安置房施工。
2.3标段划分: 施工监理一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1年,含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 兴文县光明新城一号安置点安置房5万m2(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小区道路、绿化、亮化、排水和排污管沟、化粪池等附属设施以及一个面积约1500 m2的综合农贸市场建设)所有项目监理内容(含其后的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单项合同5万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8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1年 8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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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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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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