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SWA—20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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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8.03 |
截止日期: | 2011.08.09 |
招标业主: | 民乐县国土资源局 |
招标代理: | 甘肃万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民乐县 |
内 容: | 甘肃万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民乐县洪水镇刘总旗村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GSWA—2011-07
民乐县洪水镇刘总旗村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已经张掖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实施建设,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现将工程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乐县洪水镇刘总旗村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
2、工程内容:工程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具体范围和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4、建设地点:民乐县洪水镇刘总旗村
5、招标单位:民乐县国土资源局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二、资质等级和合格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参加投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2、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3、具有土地整理工程经验及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
4、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良好,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1 年8月8日—2011 年8 月9日(上午9:30-12:00分,下午14:30-17:30分)
2、报名地点:民乐县国土资源局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审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函、各类配套表格,以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投标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将对报名拟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资格进行统一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1、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1 年8月9日17时00分以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三份)送至民乐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未按统一格式编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2、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1 年8月11日17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3、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需提交的证件、材料:报名时应提交资审材料的全部原件。
5、资格审查时,将对拟投标单位的资信、业绩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作为评标的依据。拟投标单位可根据情况提交相应数量的业绩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民乐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王泽龙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7345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万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杨永杰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