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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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基本技术要求 1.在学校招标办的协助下,负责组织专家对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部分进口设备和超过50万人民币的大型设备及项目进行采购、安装前相关论证工作。 2.收到我校相关招标代理采购需求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的招标工作时间表,5个工作日内编写、制作招标文件(包括分包等各项工作),并返回学校确认。 3.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对校方技术方案进行保密,并负责对外解释工作或组织答疑会。 4.预审投标申请方的招标资格。 |
关键词: | 医疗器械 学校 医疗 |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招标代理商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标暂行办法》和《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拟(试行)招标确定2011年下半年设备及配套安装工程的招标代理商。
一、招标项目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招标代理商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述
代理我校部分仪器设备及配套安装工程的招标采购相关事宜,代理期限: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三、基本技术要求
1.在学校招标办的协助下,负责组织专家对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部分进口设备和超过50万人民币的大型设备及项目进行采购、安装前相关论证工作。
2.收到我校相关招标代理采购需求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的招标工作时间表,5个工作日内编写、制作招标文件(包括分包等各项工作),并返回学校确认。
3.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对校方技术方案进行保密,并负责对外解释工作或组织答疑会。
4.预审投标申请方的招标资格。
5.组织开标、询标、评标工作,正式评标前需提供商务、技术等评标报告。
6.评标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向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各提供二套完整招投标归档文件和评标分析报告。
7.学校与中标单位的合同生效后,在履约保函的有限期内,协助学校监督中标方对该合同的履行。
8.向学校提供设备和工程类招标采购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及设备采购基本操作方面的咨询服务。
9.提供针对中标单位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标准。
四、投标人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经相关主管行政部门认可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招标资质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2. 具备相关国内、国际招标资格。
3. 具有完善的服务流程和良好的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无不良经营行为。
4.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标暂行办法》等有关的国内、国际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制度。
5. 投标人可提供相关高校成功案例。
五、投标
1.招标代理期限: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响应文件要求一正三副,包括:
l 服务流程说明,包括相关的时间安排
l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l 提供服务相关承诺说明
l 公司介绍、法人代表授权书及相关资质文件
l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联系方式***
后勤保卫处:梁老师 (电话:***
技术负责人:钱老师(电话:65485551-3323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有 效 期:至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