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QTFSCG201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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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7.07 |
截止日期: | 2011.08.02 |
招标业主: | 青田县华侨幼儿园 |
地 区: | 青田县 |
内 容: |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
青田县华侨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青田县华侨幼儿园委托,现就青田县华侨幼儿园食堂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现公布如下:
1.采购编号:QTFSCG2011-021。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4.采购项目内容:青田县华侨幼儿园食堂设备一套,详见采购文件清单。预算指导价人民币11.89万元。
5.招标人:青田县华侨幼儿园。
6.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鹤城分公司,住所地:青田县欧洲城7幢一楼。
7.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9.招标文件的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
9.1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7月7日-2011年8月2日。
9.2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9.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工本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10. 统一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11年7月18日上午9:00时前,以书面(提倡不记名)方式将质疑传真或邮寄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于 2011年7月18日联合招标人进行统一答疑。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11年8月2日15:30时止,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
12.投标保证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1年8月2日下午15: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鹤城分公司,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到户后开具收据为准。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帐户: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鹤城分公司
帐号:3911015480000183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丽水青田支行
13.本项目具体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观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王珊屏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