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ZQXJ-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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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7.07 |
截止日期: | 2011.07.14 |
地 区: | 杭州市 |
内 容: | 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销或授权代理气象仪器、检定仪器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等 |
关键词: | 实验室 |
杭州市气象局作为采购单位,就“杭州市气象局自动站计量检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QXJ-2011-02
2、项目名称:杭州市气象局自动站计量检定实验室建设项目。
3、采购内容:杭州市气象局自动站计量检定实验室建设项目为集成项目,包括自动站计量检定实验室所涉及的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测试、系统维护,以及在杭州市气象局内指定地点进行实验室场地环境改造。1、主要内容:(1)设备部分: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雨量、土壤湿度、大气电场仪、大气负离子等标校设备及辅助设备;(2)基本建设:自动站计量检定实验室场地环境改造;(3)系统集成:检定仪器与计算器安装连接以及检定软件开发。2、功能需求:(1)对必须的气象要素探测仪器实施检定量,包括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雨量、土壤湿度、能见度、大气电场仪、大气负离子等;(2)确保系统检定准确度高、运行稳定性好,设备可靠性高、易于维护和标校。3、具体包括:系统设计、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场地环境改造、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项目管理、项目验收预案以及技术培训和主要货物不少于二年(含)7*24小时原厂免费设备保修、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和软件免费升级等。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销或授权代理气象仪器、检定仪器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实施和售后现场服务响应。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领取标书:
(1)时间:2011年7月7日至2011年7月14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 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气象局三楼计划财务处(二)(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67号)。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7、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气象局三楼会议室(二)(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67号)。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气象局三楼会议室(二)(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67号)。
9、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杭州市气象局,联系人:蔡海航,联系电话:0571—8711055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