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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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7.25 |
招标代理: |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关键词: | 超声诊断仪 |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省交通厅(交通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青政采招字(QC)—2011—030
二、招标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持有营业执照、自身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投标的基本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投标人须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及备案(注册及备案详见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
9、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招标内容:共1个包,其中:进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台。(详情见招标文件内容)
四、标书购买时间:2011年7月7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标书购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信息科,联系人:彭伟,联系电话***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27日上午9:00整。
七、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及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地址:***
邮箱地址:***
项目联系:青海省交通医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