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DC-201106271629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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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6.27 |
截止日期: | 2011.06.30 |
招标业主: |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招标代理: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新乡市 |
内 容: |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本描述 其他专用设备 XP1003KM 台 1 |
项目名称: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1062716290000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1-06-27 16:46:04 采购单位: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截止日期: 2011-06-30 16:46:04 联系人***
送货地点: 新乡市中原路东段 联系电话***
采购结果公告后 30 天内 联系邮件: 13949613073@139.com
资质要求: 因检验工作任务时间安排紧凑,对参与本次竞价的供应商提出以下要求: 1、竞价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各项规定。 2、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保修1年。若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需按合同的金额全额退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鉴于检验工作的特殊性,确保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竞标供应商必须为本省供应商或在本省有销售和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外地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当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应是与竞标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分公司,并上传扫描原件,否则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必须及时供货,出具成交结果公布后30日内供货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并上传系统扫描件;交货时提供省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的检定证书,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竞价人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及时供货的情况,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采购人有权因此终止合同,采购人将提请采购中心取消中标资格,将违约供货商列为我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拒绝其参与我单位的采购项目,并建议采购中心取消供应商网上竞价资格。因此给我单位造成的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上传厂家的代理授权资质证书。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90%,余10%质保金在保修1年后支付。中标供应商应能提供2小时内上门应急服务,不得以因采购人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拖延售后服务。 6、要求能够完整提供该产品售后服务与厂家技术支持能力。 7、具有良好的执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8、中标供应商设备供货、安装验收、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9、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保证书、认证书、及政府许可证明、说明书等,保证产品和安装材料是新生产、未经过使用的原装原厂正品。如在交付使用前发生设备损坏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确保在使用过程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
采购商品列表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本描述
其他专用设备 XP1003KM 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