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NGJC2011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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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6.27 |
截止日期: | 2011.07.16 |
招标业主: | 江永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 | 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永县 |
内 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投标人须是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编号:HNGJC201101-109)
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永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江永县中小学校园电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江永县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永县中小学校园电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江永县中小学校园电子监控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投标人须是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从即日起至2011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在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晚报大厦2301室)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则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法人报名须携带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制造厂商授权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登记证副本、中国安防10大品牌证书、产品手册和类似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均需原件核对,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步,投标人质疑用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到我公司。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7日上午9:30整;
开标时间:2011年7月17日上午9:30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hngj7777@163.com
邮 编:410016
户 名: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阳光支行
帐 号:7401710182200015670